校務會議提案單
發佈日期 :
2018-06-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10-24
校務會議提案單
※校務會議議案提出之方式如下:
(一)校長交議。
(二)相關之處室主任提案。
(三)教職員工及家長。
議案之提出除由校長交議外,需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各處室之提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即可提出,毋須連署。
※會議提案請於會議3日前提交人事室。
※校務會議議案提出之方式如下:
(一)校長交議。
(二)相關之處室主任提案。
(三)教職員工及家長。
議案之提出除由校長交議外,需經代表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各處室之提案經行政會議通過即可提出,毋須連署。
※會議提案請於會議3日前提交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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