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計畫
發佈日期 :
2021-01-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1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00640號函辦理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自110年3月15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規劃方向包含: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
(二)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依據組織之人力資源及教學宗旨,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免費參與之海洋體驗課程,邀請國中小學校參與。
(三)社教機構:依據社教館所現有資源及特色展覽,規劃海洋體驗課程,辦理國民中小學生免費場館體驗與解說等教學活動。
(四)設立開放水域運動教育中心之大專院校:依該中心現有設備及資源規劃辦理適於國民中小學生參與之海洋體驗水域休閒及場館體驗教學活動,並授予水域安全知識等相關教學內容。
三、計畫辦理原則:
(一)體驗課程及活動實施對象以「國民中小學學生」為主。
(二)應符合「向海致敬」之精神,課程活動係以「親海體驗 」之戶外課程為主,室內課程為輔。
(三)以擴大國中小學生參與海洋體驗課程活動為主要目標。
(四)體驗班級之人數建議以 20-50人 為原則 (偏遠地區學校 不限 )。
(五)辦理期間如受氣候因素影響,應以學生安全與健康為主要考量,並預先規劃雨天備案行程 。
四、本案之補助原則以每班次經費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每班次參與人數建議20-50人(偏遠地區學校不限),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膳費、國內旅費、租車費、保險費及雜支等。
五、請於110年2月1日(星期一)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核章版),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檔請傳送至(10015263@hchg.gov.tw),以利彙整。
六、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附件1)及計畫說明(含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附件2)各1份供參。(下載網址:https://reurl.cc/Q3rQQZ)。
七、相關問題,請逕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02)2462-2192轉1248,E-mail:ntoups12@email.ntou.edu.tw。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00640號函辦理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揭計畫執行期程:自110年3月15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規劃方向包含:
(一)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
(二)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依據組織之人力資源及教學宗旨,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免費參與之海洋體驗課程,邀請國中小學校參與。
(三)社教機構:依據社教館所現有資源及特色展覽,規劃海洋體驗課程,辦理國民中小學生免費場館體驗與解說等教學活動。
(四)設立開放水域運動教育中心之大專院校:依該中心現有設備及資源規劃辦理適於國民中小學生參與之海洋體驗水域休閒及場館體驗教學活動,並授予水域安全知識等相關教學內容。
三、計畫辦理原則:
(一)體驗課程及活動實施對象以「國民中小學學生」為主。
(二)應符合「向海致敬」之精神,課程活動係以「親海體驗 」之戶外課程為主,室內課程為輔。
(三)以擴大國中小學生參與海洋體驗課程活動為主要目標。
(四)體驗班級之人數建議以 20-50人 為原則 (偏遠地區學校 不限 )。
(五)辦理期間如受氣候因素影響,應以學生安全與健康為主要考量,並預先規劃雨天備案行程 。
四、本案之補助原則以每班次經費不超過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每班次參與人數建議20-50人(偏遠地區學校不限),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膳費、國內旅費、租車費、保險費及雜支等。
五、請於110年2月1日(星期一)前將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核章版),寄(送)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檔請傳送至(10015263@hchg.gov.tw),以利彙整。
六、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及教學事項要點」(附件1)及計畫說明(含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及成果報告格式)(附件2)各1份供參。(下載網址:https://reurl.cc/Q3rQQZ)。
七、相關問題,請逕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02)2462-2192轉1248,E-mail:ntoups12@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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