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轉知: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金請領規定,請原住民生特別留意。
發佈日期 :
2025-11-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11
一、獎勵對象為設籍本縣四個月以上,並且參加認證合格之原住民學生者 。
二、獎勵金申請方式如下:原住民學生者,請該次認證測驗簡章所訂合格證書寄發日起一個月內,向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申請,請原住民生特別留意自身權益。
二、獎勵金申請方式如下:原住民學生者,請該次認證測驗簡章所訂合格證書寄發日起一個月內,向就讀學校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申請,請原住民生特別留意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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