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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立東興國中

【人事室】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

作者 :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 2026-02-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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