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轉知:因應防範非洲豬瘟疫情相關措施
發佈日期 :
2025-10-3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31
來文主旨: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請貴校持續穩定供應午餐,在兼顧營養與安全的原則下,適時進行菜單食材調整,並請配合環保機關進行廚餘清運及落實廚餘減量,請查照。
來文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6600450號函及教育部114年10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6600466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校園飲食安全,請貴校全面加強餐飲管理,並依「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依各學習階段學生營養需求,選擇衛生、來源清楚的國產可溯源肉類,或其他替代蛋白質食材,如雞肉、蛋、魚類及植物性蛋白食材等,適時調整菜單,持續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營養。
三、請貴校及午餐供應廠商應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確實完成食材原料、品名及供應商等資訊登錄,確保食材來源透明、可追溯。
四、農業部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散,已自114年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並以滾動式檢討及精進相關措施應變,詳細資訊請逕至農業部網頁查詢(https://asf. aphia.gov.tw/);另環境部亦已請各地方政府依地方特性,因地制宜擬定廚餘清運計畫,並由地方環保局招標委託將廚餘運送至環保局指定地點,確保廚餘不再進入養豬場,爰貴校務必將廚餘交付予合格業者或各鄉鎮市清潔隊處理。
五、教育部業於114年1月13日以臺教綜(五)字第1140003985號函,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來文表示,經統計113年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日本、澳門及新加坡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肉鬆蛋捲、火腿腸、香腸、鳳爪、肉乾、半熟蛋、雞鴨鵝肉製品及含肉飛機餐等,爰請貴校加強向教職員工生進行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寄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六、另為提升學校教職員工生對食物資源珍惜之意識,請加強向所屬學校宣導於日常生活中落實惜食行動,包括:購買適量食材、善用剩食、外食打包、分享多餘食物等,並透過妥善規劃餐食分量與食材保存方式,以有效減少廚餘產生。
七、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及圖卡,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
來文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6600450號函及教育部114年10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146600466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校園飲食安全,請貴校全面加強餐飲管理,並依「學校午餐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依各學習階段學生營養需求,選擇衛生、來源清楚的國產可溯源肉類,或其他替代蛋白質食材,如雞肉、蛋、魚類及植物性蛋白食材等,適時調整菜單,持續為學生提供足夠的營養。
三、請貴校及午餐供應廠商應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確實完成食材原料、品名及供應商等資訊登錄,確保食材來源透明、可追溯。
四、農業部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散,已自114年10月22日起全面禁止使用廚餘餵飼豬隻,並以滾動式檢討及精進相關措施應變,詳細資訊請逕至農業部網頁查詢(https://asf. aphia.gov.tw/);另環境部亦已請各地方政府依地方特性,因地制宜擬定廚餘清運計畫,並由地方環保局招標委託將廚餘運送至環保局指定地點,確保廚餘不再進入養豬場,爰貴校務必將廚餘交付予合格業者或各鄉鎮市清潔隊處理。
五、教育部業於114年1月13日以臺教綜(五)字第1140003985號函,轉知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來文表示,經統計113年國人違規攜帶動物檢疫物案件,以自中國大陸、香港、越南、日本、澳門及新加坡返國者較多,常見違規輸入動物產品,有肉鬆蛋捲、火腿腸、香腸、鳳爪、肉乾、半熟蛋、雞鴨鵝肉製品及含肉飛機餐等,爰請貴校加強向教職員工生進行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勿郵寄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
六、另為提升學校教職員工生對食物資源珍惜之意識,請加強向所屬學校宣導於日常生活中落實惜食行動,包括:購買適量食材、善用剩食、外食打包、分享多餘食物等,並透過妥善規劃餐食分量與食材保存方式,以有效減少廚餘產生。
七、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及圖卡,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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